医师未经培训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处方权

发表于:2020-09-05 分类:医疗品牌 浏览次数: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出《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医师未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医院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相应处方权限。

《通知》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并在2020年年底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医疗机构要做好使用新上市抗菌药物、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及出现抗菌药物多重耐药病例的会诊工作。

同时,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即“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优化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要将抗菌药物作为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重点,及时完善诊疗方案。重点关注预防性使用、联合使用和静脉输注、鞘内注射、关节注射抗菌药物的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抗菌药物的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指导临床精准用药。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应强化感控部门能力建设,突出业务管理兼专业技术服务的功能定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处方权限授予、处方开具、处方审核、预防用药、标本送检等重点环节的智能管理。

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入省级或国家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和真菌病监测网。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县域内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院,要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其他二级以上医院逐步达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条件。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要加强标本的初筛和不合格标本的退检,鼓励有能力的实验室开展耐药菌的分子诊断工作,并积极探索快速诊断技术。

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时发出《关于加强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决定在现有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其中,全国设置儿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

另外,国家卫生健康委遴选出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在内的67家医疗机构同时纳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并作为第一批儿童工作组核心成员单位。(首席记者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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